辦理土地使用證委託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辦理土地使用證委託書的內容有哪些?

辦理土地使用證委託書的內容有哪些

1、首先要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

2、其次要寫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

3、然後寫委託人因爲什麼情況不能辦理什麼事宜將委託被委託人辦理。

4、落款處要記得註明委託書有效日期。

5、最後委託人簽名以及寫委託書的日期。

二、土地登記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土地登記申請。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

(二)地籍調查;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

(三)權屬審覈;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覈,審覈無誤方能登記。

(四)註冊登記;國土資源局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提供的材料進行校準,校準無誤,准予登記。

(五)頒發或者更換土地證書。土地登記完成,向申請者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

(1)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委託書的寫法一點也不難,但是土地使用證應該也算是人生當中比較重要的證件了,如果不是實在走不開的話,我們還是建議當事人能夠自己去辦理一下土地使用證的,因爲有什麼細節上的問題的話,當時都可以直接和工作人員覈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