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整計劃的內容包括:1、債務人的經營方案;2、債權分類;3、債權調整方案;4、債權受償方案;5、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6、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7、有利於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 債務人的經營方案;(二) 債權分類;(三) 債權調整方案;(四) 債權受償方案;(五) 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六) 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七) 有利於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