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包括債權

股權轉讓包括債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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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稅包括哪些




    1、企業所得稅



    企業法人股東: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是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爲投資回收,應衝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爲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印花稅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爲,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爲,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3、土地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轉讓股權名義轉讓房地產行爲徵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0]687號)規定:如果轉讓的股權,其表現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要徵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