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變更地址法人工人如何賠償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工作地址,隨後地址變更行爲屬於企業的違約行爲,工人因此而辭職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具體金額按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處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變更地址法人工人的賠償問題取決於勞動合同是否有約定,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工作地點,隨後企業進行變更了,就屬於違約行爲,致使工人離職的,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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