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由兩部分組成:
1.企業投資者實際出資的溢價部分;
2.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資本公積金不能用於分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爲公司資本公積金。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法定公積金轉爲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