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公司的分店撤銷怎麼走手續
分公司不屬於法人組織,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所以分公司被總公司撤銷,不需要進行清算,直接去註銷就可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註銷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二、分公司註銷流程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註銷登記在所屬工商登記機關辦理。
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登記窗口進行註銷登記的相關事項諮詢,領取《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註銷登記的相關材料。
因爲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註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
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註銷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
(4)註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5)分公司註銷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覈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註銷登記覈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
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註銷企業代碼證。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對於分公司不屬於法人組織,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的,所以分公司被總公司撤銷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清算,直接去註銷就可以了。
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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