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東抽逃是否可以起訴?
公司股東抽逃出資的,公司可以起訴,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抽逃出資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抽逃出資的;
(3)因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資的;
(4)利用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如果沒有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就不能以本罪定罪量刑。
三、抽逃出資的行爲有哪些?
1、僞造虛假基礎關係,公司與股東的買賣關係,公司將股東的註冊資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過對股東提供抵押擔保而變相抽回出資。
3、將註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築物、廠房等在驗資完畢後,將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貨幣出資,以其他未經審計評估且實際價值明顯低於其申報價值的非貨幣部分補帳,以達到抽逃出資的目的。
5、控股股東利用其強勢地位,強行將註冊資金的貨幣出資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四、股東的基本義務有哪些?
1、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根據出資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向公司出資的義務。
2、遵守公司章程。
3、參加股東會會議的義務。
4、不干涉公司正常經營的義務。
5、特定情形下的表決權禁行義務。
6、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
事實上,抽逃出資是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的,比如抽逃出資的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5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公司沒辦法正常經營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抽逃出資的股東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