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大會多久召開一次?

一、公司股東大會多久召開一次

公司股東大會多久召開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的召開分下面兩種情況:

1、定期召開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定期召開一次年會,具體時間由公司自行規定。

2、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出現重大問題,需要股東大會表決時,應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

法律規定,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總人數不足法律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爲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種是定期召開,另一種則是臨時召開,定期召開具有時間限制,總結上半年的發展經營狀況,對下半年的發展做好規劃,臨時性股東大會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遇到緊急狀況,都可以召開會議。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有如下的流程

(一)會議籌備階段:1、確定召開股東大會;2、會務組織;3、會議提案、內容和確定會議議程;4、準備會議資料。

(二)會議通知階段,對股東進行通知

(三)會前檢視:1、修正會議議題;2、印發會議資料;3、簽到和清點參會人數;4、落實委託授權簽字;5、關注簽字事項的準備。

(四)在會議召開過程中審議及決議:1、律師見證;2、審議及表決;3、會議記錄及簽字;4、會議決議及簽字。

(五)會議結束後進行善後,開啓新的循環:1、出具法律意見書;2、補正資料;3、發文;4、準備及披露;5、歸檔。

四、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 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無特殊事件的發生,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有特殊事件發生時,就需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至少在兩個月內召開。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需要進行一定流程,先會議的籌備,再會議的通知,然後會前檢查,會議中審議和決議,最後在會議結束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