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給付合夥盈餘款。主要針對合夥經營有贏利的情況,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資工資,尚有盈餘,此時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2、要求支付合夥墊付款或費用。在合夥期間未按出資比例實際支出,一方墊付款項較多,而合夥經營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領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動配合對帳清算清算的情形下,墊付較多一方提出主張。
3、要求返還投資款或投資設備。合夥事項未按約開展,或者雙方約定了投資款返還的條件時,
4、要求支付退夥(股)款。合夥人退夥時,經協商訂有書面協議,明確約定了另一方應當支付的款項金額,如另一方違約不履行,原告就提出該種請求。
合夥中內部違約確定違約金數額時應適用過失相抵歸責原則,合夥合同出現糾紛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原告在起訴時,可以以給付合夥人盈餘款爲訴訟請求,也可以選擇支付合夥人墊付款或費用作爲訴訟請求,還可以用返還投資款或投資設備作爲訴訟請求。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合夥經營的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訴訟訴訟請求有什麼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