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延期報稅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下列情況屬於有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

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延期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