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保搬遷政策依據是什麼?

一、企業環保搬遷政策依據是什麼?

企業環保搬遷政策依據是什麼?

企業環保搬遷政策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規定,養殖場如果是依法成立的,但由於環保問題要拆遷的,政府會對被拆遷人進行一定的補償,但如果是違建的,不能獲得補償。根據國務院下發的養殖治理規定:因爲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進行綜合整治,需要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的養殖場,造成養殖場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給予補償。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第二十二條 【搬遷與臨時安置】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臨時建築】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企業因環保問題而需要搬遷的,一般涉及到是否屬於違法行爲被處罰而定,必須在企業的運營合法的情況下,而涉及到城市規劃的調整而搬遷的,纔可以合法上述規定標準的賠償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