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籤合同?合同有什麼法律效力?

合同作爲現代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們爲什麼要籤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他對我們到底有何重要性,這些問題一直比較困惑我們,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

爲什麼要籤合同?合同有什麼法律效力?

一、我們爲什麼要籤合同

合同作爲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們之所以要籤合同的原因是,我們能夠通過合同來約束當時是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義務辦事情時我們可以通過合同證明其有義務,要去其履行義務,如果不履行義務則可以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違約賠償。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

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

(2)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4)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約束第三人。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爲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爲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民法典》將效力待定合同規定爲三類:

1、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2、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

此三類合同分別是由於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資格或缺乏處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給有關權利人賦予承認權,使之能夠以其利益判斷做出承認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絕而使合同無效,往往是有利於權利人的利益,有利於促進交易的。因此,將這類合同規定爲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權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五、可撤銷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爲的一種.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於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中國《民法典》規定:“行爲人對行爲內容有重大誤解的和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消。包括以下幾類: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我們之所以籤合同,就是因爲只要是雙方誌願簽訂,但是又是不約爲或者沒有其他法律所規定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事由的情況,合同就是有效的,在有效合同中,雙方必須依照合同辦事,這樣對我們的行爲纔有約束力,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所想的事情。以上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合同的知識,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需要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