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鋪租賃合同官司要打多久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官司要打多長時間,依據審理的方式而定,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1、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爲的構成要件。
如是否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爲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2、房屋是否爲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商鋪租賃合同產生糾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要依據審理的方式確定審理的期限,普通程序審理的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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