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履行合同起訴多久

一、對於不履行合同起訴多久

對於不履行合同起訴多久

不履行合同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在合同期內不履行就可知以起訴;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專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屬任。

二、何時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繼續履行雖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繼續,但與當事人依約自覺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規定的對違約方的一種強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強制力。不論違約方是否願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對違約行爲的否定性評價。

是否要求繼續履行,可以由當事人根據情況和需要加以選擇。如果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以便使當事人實現訂約時所期望達到的目的。但是,並不是什麼情況下都可以繼續履行。對於非金錢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採取繼續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屬破產財產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特定的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的。這些都表明已不能繼續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比如基於人身信賴關係產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委託、合夥、僱傭等基於信任關係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賴於當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費用過高。即在經濟上不合理,履行將導致與所獲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費大量時間。比如船已沉沒,如果打澇則拆船合同的履行費用過高,得不償失。

4、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在這幾種情況下,當事人只能採取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方法予以補救。

簡單地說,如果發生合同糾紛時,如果雙方協商不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同時要知道,相關法律對訴訟的要求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