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1、存在違約行爲;2、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事由。如果要求對方承擔實際履行的違約責任,還要求合同具有繼續履行的可能;如果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還需要滿足以下構成要件:1、受有損失;2、違約行爲與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