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紙質合同滿足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簽訂紙質合同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當事人是具有相應行爲能力人;簽訂的紙質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