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一般要寫存款數額,因爲離婚協議要寫清楚財產分割條款,一般離婚協議要載明的內容包括:
(1)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
(2)自願離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約定;
(4)債權歸屬及債務承擔的約定;
(5)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數額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約定。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願。
(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主管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三、無法協議離婚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無法協議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五、夫妻離婚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所述,法律也沒有規定過離婚協議書中必須要寫存款數額,不是所有的夫妻離婚時都涉及財產分割,有些夫妻有婚內財產協議,離婚協議書中就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擬定相關條款,涉及到財產分割的,一定要寫清楚夫妻共有財產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