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結果不到一年離婚禮金退還嗎?

一、結婚結果不到一年離婚禮金退還嗎?

結婚結果不到一年離婚禮金退還嗎?

看情況而定。如果屬於以下情形,需要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結婚不到一年離婚彩禮退多少?

關於彩禮返還的額度,目前法律法規中,尚未做出明確的規定。通常是當事人根據不同情形做了具體的要求,可參考以下數額返還彩禮:

1、雙方沒領結婚證且沒有同居生活的或雙方領了結婚證,但實際沒有同居生活的,彩禮應全額返還;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還彩禮80%左右。

2、雙方領了結婚證,且同居生活的,女方提出離婚的,一年內的返還5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40%左右;男方提出離婚的,一年內的返還4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30%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懷孕流產的,在此基礎上再少返還彩禮總額的20%。

3、男女雙方沒領結婚證,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關係解除後,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6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5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40%左右。如果女方再同居期間懷孕流產的,在此基礎上再少返還彩禮總額的20%。

綜合上面所說的,彩禮是屬於男方給予女方的禮錢,但一般在給予此彩禮時也需要確定雙方存在婚姻的關係,如果給予彩禮而未辦理登記的,那麼男方就可以要求退回,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