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證明雙方已經分居兩年了?

      雙方的感情不和同時也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是會准予離婚的。但是離婚之前如果已經分居兩年及以上,那麼應該如何證明呢?而這也是法院判處離婚的一個標準。

離婚怎麼證明雙方已經分居兩年了?

具體的證明如下:

      1.其中一方有在外居住的證明或者是房產證明

      2.雙方在分居之時簽訂了分居協議來證明,口頭約定不算做數

      3.也可以找證人來證明雙方確實已經分居,但是還是需要其他的證據來證明

      4.雙方在通信來往方面的消息可以證明。

      在以上條件的基礎上,想要離婚成功的話,還需要有證據能夠證明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有一方實施家暴等的虐待行爲

      2.重婚或者出軌的行爲

      3.有一些不良的生活行爲習慣,像是賭博等

      4.雙方分居時間達兩年或者兩年以上的情況

      5.其中一方失蹤已久,始終找不到人,而另一方因爲無法忍受提起訴訟離婚。

      總的來說,雙方在感情破裂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都是採取協議離婚,能夠省去很多的麻煩,但是如果協議不成功,那就需要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不僅僅是滿足分居時間的條件,還需要有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證據來證明,因此,這種情況下,最好是找到專業的律師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