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臺後會替代哪些現行法律?

一、民法典出臺後會替代哪些現行法律?

民法典出臺後會替代哪些現行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民法典》的替代履行有什麼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替代履行的適用前提有兩點: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2、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

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三種,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

“替代履行”對於守約方來講,是一種私力救濟行爲,防止因違約方的違約使其權利持續損害;對於違約方來講,是一種承擔責任的方式,由於守約方的選擇,使行爲之債轉化爲金錢之債,使履行請求權轉化爲賠償損失,如果“替代履行費用承擔”還不能稱之爲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一種,那麼其更類似於賠償損失,亦應受到可預見歸責的規制。如果承擔替代履行費用仍然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違約方還應承擔其他責任。

總的來說,替代履行的適用可以體現處理合同糾紛的利益衡平原則。

在現實生活,大家對於法律可能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主要還是因爲法律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說在發生一些糾紛的時候,可以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因此《民法典》的頒佈對大家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