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寶寶需要帶結婚證嗎?

一、生寶寶需要帶結婚證嗎?

生寶寶需要帶結婚證嗎?

醫院生孩子需要的材料很多,但不同的事情需要不同的證件。在孩子生產時,一般的醫院,都不需要結婚證這些證件,只是在孩子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時候,需要結婚證件。家長憑戶口本、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和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戶介紹信,到派出所爲孩子辦理落戶手續。

二、醫院生孩子需要準備什麼

小孩母親確定懷孕三個月之內,小孩父母持雙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雙方“婚育證明”到小孩母親戶口所在婦幼保健站開始定期孕期體檢。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證明”到小孩母親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準生證”。孩子出生後半個月內,小孩父母憑“孕產婦保健手冊”、“兒童保健手冊”、“準生證”並填寫醫院提供的“孕婦須知”,由醫院出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三、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男女雙方在辦理完結婚登記手續後,就可以合法生育屬於自己的子女了,在生育子女前,也是需要先辦理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其中就包括了準生證明以及辦理落戶手續等,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生育子女,也是需要先繳納社會撫養費纔可以辦理落戶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