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證據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是要經過兩個人同意的,不是一方想離婚就可以離婚的。一方想離婚是要拿出證據的,光是感情不好想離婚是離不成的,那麼收集的證據有有效期嗎?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離婚證據有效期爲多久

給法院或婚姻登記的地方提交的相關證據落檔後,沒有時間限制,證據是一直有效的,僞造的假的證據除外。

離婚證據的有效期沒有限制,只要是真實有效的證據就可以。

以下情況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1.其中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是什麼疾病導致的不能發生性行爲,並且治不好的。

2.婚前瞭解不多,閃婚,婚後兩個人不合沒有感情,沒法在一起生活的。

3.一方患有精神病,婚前隱瞞對方的,婚後治不好的,或者是兩個人結婚後一方患有精神病,治不好的。

4.一方欺騙另外一方,騙取的結婚證的

5.父母包辦的婚姻或者是買賣婚姻、婚後沒有感情,沒法一起生活的。

6.因感情不好分居超過兩年的,並且不可能再和好的,或者在第一次申請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後分居又超過一年的。

7.隱瞞婚史,讓對方發現重婚,提出離婚的。

8.一方有不良嗜好,比如說賭博,吸毒、懶惰等,並且不知悔改的。

9.一方因爲違反犯罪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出厲害的。

10.一方突然失蹤,下落不明超過二年,起訴離婚,經調查,確實下落不明的。

11.一方有暴力傾向,毆打自己或者是親屬的,並屢教不改的。

離婚證據只要是真實有效的,就可以一直有作證的作用。切記,證據不要弄虛作假,弄虛作假的證據是沒有任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