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分居幾年婚姻無效?

一、長期分居幾年婚姻無效?

長期分居幾年婚姻無效?

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關係都不會自動失效的,只有離婚之後婚姻關係纔會解除。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即可,訴訟離婚則需要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如果訴訟離婚的,分居滿兩年的可以准予離婚。如果協議離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離婚。

如果是分居的公民想要訴訟離婚,應該具體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時間,即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是分居引起離婚所必須同時具備的。

2、長期分居是可以起訴離婚的理由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因登記錯誤導致婚姻登記無效怎麼辦?

對於登記錯誤的登記婚姻導致婚姻無效的救濟途徑:

1、行政救濟,登記結婚行爲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爲,因登記審查不嚴而造成的無效婚姻,理所當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自行糾錯,撤銷錯誤登記。在這種救濟途徑下,行政訴訟應當作爲行政自行糾錯的後置程序,即當受害人在行政機關不願意撤銷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結婚登記,法院審查相關登記材料的基礎上,可以做出撤銷登記的判決,以達到法律和事實的統一。

2、民事訴訟救濟途徑,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撤消“欺詐”婚姻,法院在受理後,應審查無效情形,進行確認。代領結婚證的,應根據受害方意志進行撤消;冒領結婚證的,應確認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予以撤銷登記;騙婚的,除認定婚姻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依法撤消外,還要通知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結婚後由於感情不和等原因,導致夫妻雙方長期分居的情形也是時有發生的,若是已經與他人組建了家庭的人,想要以分居爲由辦理起訴離婚,是一定需要向法院提交證明分居事實確實存在的人證、物證等證據,若是證據不足,法院最後是有可能並不會判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