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一、雙方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雙方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孩子會判給誰呢?一般說來,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怎麼判孩子,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爲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總之,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到底孩子會判給誰?法院會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綜合權衡,判斷。在這一過程中,對於想要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來說,同時又想給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的話,一定要懂得在法律和人情上做足功夫。離婚怎麼判孩子?這個從事法律專業的律師比較有發言權,如果能借助專業婚姻家庭律師的幫助,以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訴訟方法、技巧辦理訴訟事務,往往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爲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爲),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係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依據法律規定,離婚後孩子的判定一般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標準來考慮的。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兩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其意願、雙方意願以及各自生活情況等。如果有特殊情況的也要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