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要多久才能離婚?

一、離婚起訴要多久才能離婚?

離婚起訴要多久才能離婚?

起訴離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第一次訴訟,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證明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不是特別充分,法院有可能判決不准許離婚,需要在法院判決不准許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單方面提起離婚訴訟,從起訴至婚姻關係解除可能需要一至兩年。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6、提供關於財產的證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明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7、提供雙方收入和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是解除夫妻關係的一種方式,往往在雙方無法通過協議方式離婚情況下使用。從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到做出判決,採取普通程序的不超過半年,如一審沒有判離婚,當事人還可以在判決書生效六個月後上訴,通常上起訴離婚要一到兩年時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