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主張同性戀丈夫離婚時進行賠償可以嗎

妻子主張同性戀丈夫離婚時進行賠償可以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妻子主張同性戀丈夫離婚時進行賠償,若是滿足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的,是可以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賠償或者是精神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規定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