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10年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結婚10年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結婚十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結婚時間十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二、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爲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

5、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6、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新婚姻法》中有明確的規定,未成年人是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的,而結婚十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則是按照夫妻共有的財產來進行分配,但是像是轉業軍人的安置費則不在共有財產的範圍內。要是夫妻離婚之前有共同的債務沒有還清,那麼離婚後也要共同償還債務的。

由上可知,結婚十年後要離婚,財產分配按照新婚姻法進行分配,在結婚期間共同創造的財產是要平均分配的,但對於夫妻雙方而言,財產的分配可以根據雙方的協商來進行。對於在結婚期間產生的債務問題,離婚後也是要共同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