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歲結婚之後沒有孩子,能收養個養女嗎

二十五歲結婚之後沒有孩子,不能收養個養女。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二十五歲不符合年滿三十週歲的條件,所以不能收養。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二十五歲結婚之後沒有孩子,能收養個養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