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如何分配

遺產如何分配

對於家中有多個子女的老人來說,在他們去世以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遺產的分配問題,如果在生前不做好遺產分配的話,那麼在他們去世以後,子女也可能爲此而產生矛盾。下面就介紹一下遺產應當如何分配的問題。

一、遺產如何分配

一、在遺產分配中有一項很重要的原則就是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的繼承人當中對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他們所應當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1、第一個方面就是對於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都是均等的,這也是。是在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個一般原則,也就是說,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均去分配遺產。這裏的一般指的也是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第二個方面就是指,對於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也是可以不均等的,主要指的就是上文提到的那兩種特殊的情況。

二、關於遺囑繼承,其分配遺產也體現出了立遺囑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必須要具有以下條件時,纔可以依照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辦理:

1、第一個條件就是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的笑裏是高於法定繼承的,但是低於遺囑撫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撫養協議或者是遺贈撫養協議無效,或者是雖然遺贈撫養協議有效,但是在遺產中移贈撫養的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是可以進行繼承的。

2、第二個被繼承人的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否則既是無效的。

二、簡單介紹一下什麼叫做遺產分配

在我國,遺產分配,它是指財產的所有人在死亡以後,根據法定繼承或者是訂立遺囑又或者是按照其他的法律規定對其遺產進行分配的一種制度。

關於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即根據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中,對同一順序的一些法定繼承人先確定他們應當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在法定繼承當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可以參與繼承以外,我國的《民法典》的第1131條也賦予了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卻沒有繼承權的人也可以取得死亡者一定遺產的權利,這種權利並不是單一的繼承權。

法律之所以賦予這些人繼承遺產的權利,是因爲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實質上存在着一種特別的撫養關係,這也是爲了保障人權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一個必然的要求。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第一類人員就是主要是依靠被繼承人的扶養才能生活的失去了基本的勞動生活、並且也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第二類人就是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即使他作爲繼承人蔘與繼承了,但是她並沒有實際參與遺產的分配,屬於以上情形之一,便可以享有遺產取得權。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這種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這種民事權利受到侵害之時,權利人也有權以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像我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