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16歲

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16歲
16歲子女在父母離婚判決撫養權歸屬時需要尊重其真實意願。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已滿八週歲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在離婚訴訟確定撫養權時,法院需要問清楚子女的真實意願,再結合實際的情況,作出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