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