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接送孩子交通事故責任鑑定

家長接送孩子交通事故責任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爲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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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交通事故家長有責任嗎

新的交通法規定,不管司機有沒有過錯,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當然作爲小孩的監護人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於兒童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一定要爭取有利的責任劃分,切忌盲目認責。小孩如果是闖紅燈或者在無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橫穿馬路,其父母有監護義務,監護責任未履行到位,其父母應該有一定的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後,孩子如果有責任的,屬於監護人對於被監護人管理和教育不夠,當然要承擔責任。

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監護人的職責: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