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遷戶口補償金還有嗎?

一、離婚後遷戶口補償金還有嗎?

離婚後遷戶口補償金還有嗎?

拆遷補償主要看被拆房屋所有權,如果離婚時財產分割有其中一份,拆遷時同樣有補償;如果房屋歸男方,雖然戶口還在同一地址,不給於補償。

1、私房也稱私有住宅,是指由個人或家庭購買、建造的住宅。在農村,農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過住宅消費市場出售給個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對於私有住宅,離婚後的拆遷補償只給予產權人,也就是說只給房子的主人。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是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確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產歸屬於哪一方。因此,離婚後房產已經屬於了一方,房產拆遷補償按照規定只屬於房屋產權一方,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2、公房是指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居住人沒有產權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需要確定由哪方進行使用居住,並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對於公房拆遷補償的,政策一般是對居住人進行補償。因此,對於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後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沒有權利分割離婚房屋拆遷補償款的。

3、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款,離婚後還有沒有權利分割視政策的規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體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對宅基地住房的產權人進行補償的,則離婚後未取得房產產權的一方無權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如果政策規定按照戶口進行拆遷補償,則戶口未遷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戶口遷出的,根據政策的規定,則離婚後無權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

二、戶口遷移的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後對於拆遷是否可以拿到補償金,這是要結合很多種的因素來進行判定,而且還要看當地的政策是怎麼樣的,如果自己的條件都符合那麼就可以得到補償金,所以,在此之前是可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諮詢,屬於自己的一份就可以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