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罰款應當在多久內去繳納

交通違章後15日內交罰款。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違章應當在交警開出罰款單之日起的15天內交罰款。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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