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證擔保合同

企業保證擔保合同

企業保證擔保合同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的委託要求,甲方同意爲乙方向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遵義支行(以下稱“貸款人”)貸款提供財產抵(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擔保範圍及期限

本協議擔保對象爲: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與貸款方所簽訂的編號爲及其項下的各類具體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下的乙方對貸款人所負全部債務,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元。本協議擔保的範圍包括因前述主合同而產生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保管質押物的費和實現質押權的費用、貸款方實現債權的費用。本協議的擔保期限以甲方與貸款人簽定的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約定時限爲準,乙方按主合同約定向貸款人按時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擔保財產

1、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抵押財產總價值¥_____萬元。相關抵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爲:中約定爲準。

2、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 作質押擔保,質押財產總價值¥_____萬元。相關質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爲:中約定爲準。

三、擔保責任

1、甲方以擔保財產向貸款方保證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就甲方保證範圍內款項到期向貸款方償還。

2、超出甲方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四、甲方的代位追償權及其他反擔保

1、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到期債務,致使貸款方將甲方抵押、質押財產作爲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取代貸款人立即向乙方行使追償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1)、甲方因履行主合同項下擔保義務的代爲向貸款清償債務支出總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日利率按萬分之五計算)。

(2)、甲方的其它費用及損失等。該費用及損失包括因乙方未能及時清償致使甲方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的7天內向甲方償還上述全部款項。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與甲方簽定的《建築施工合同》項下所承包的建築工程款作爲保證金,如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其與貸款人之間的債務償還,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工程款內扣除上述第一條中乙方應歸還的款項。

(2)乙方請第三方公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反擔保人)項下所開發的項目資產提供反擔保保證。如乙方未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致甲方但保財產被貸款人強制償債,反擔保人以其項下房產及債權作爲低押,由甲方處臵用以清償乙方債務,甲方有權向反擔保人的債務人要求其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項。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主合同規定的和甲方所保證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

2、必須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及時向甲方通報還款情況,提供必要的還款證明單據。

3、未經甲方同意,對已設立以甲方爲債權人的乙方財產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也不得將企業財產用於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不得有任何有損於甲方實現行使追償權的行爲。

4、如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以及變更地址、電話、電傳等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爲擔保人的利益。

5、如需舉借新債以及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爲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6、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干涉甲方以任何方式所進行的定期或隨時檢查、瞭解和監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甲方在檢查和監督時所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與貸款方修改主合同。

8、乙方保證按借款主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應該履行其作爲債務人所應履行的一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則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委託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其所有應付款。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各項義務,甲方有權通知反擔保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協議書所列各項義務與責任。

2、本協議書生效後,不因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承辦人的變動而變更或免除協議書項下的義務。

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期還款付息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應以其全部財產包括家庭財產依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本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書生效後,有關本協議書的補充、修改、變更等,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書經甲、乙及第三方反擔保公司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書壹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反擔保人執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