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農村低保的程序

撫州農村低保的程序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衆,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爲民排危解難爲人民服務,幫助羣衆排危解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撫州農村低保申請條件及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有關的撫州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農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爲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家庭經濟狀況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狀況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並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家庭經濟狀況整體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但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150%以內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員,可以分戶獨立提出申請。

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

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報申請表、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2、居委會審查

居(村)委會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者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簽署意見後將申請者有關材料和調查情況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覈;

3、鎮政府或主管部門審覈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在10日內對申請者家庭情況進行審覈,並簽署審覈意見,報送所在地縣民政部門審批;

4、縣民政局審批

區民政部門應在10日內對申請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決定批准的,並確定救濟數額後,下發《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領取證》),按月將低保金存入救濟對象銀行帳戶。決定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領取低保金

經批准可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濟的家庭,憑銀行存摺到指定銀行領取救濟金。居(村)委會應及時將批准的保障對象名單、保障金額等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撫州低保申請和領取方法:去相關的民政部門辦理和領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