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第三者責任該由誰來進行賠償?

一、狗咬人第三者責任該由誰來進行賠償?

狗咬人第三者責任該由誰來進行賠償?

當第三人有過錯造成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時,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免除責任。但是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與第三人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受害人可以選擇向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主張賠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後再向第三人進行追償;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張賠償。

二、被狗咬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一)、受害人的舉證責任

1、證明動物加害的行爲。

動物的加害行爲可通過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報案書,當事人陳述等材料綜合加以認定。

2、自己所受損害的事實。

醫療費可通過病歷、醫院的發票等綜合加以認定。交通費可通過交通費發票或實際發生的情況加以認定。誤工費可通過住院的天數加以認定。

3、證明動物的侵害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自己的損失是由動物的侵害行爲造成的。如是由於受害人的重大過失導致損害的發生或損害結果的擴大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如受害人被狗咬傷後出於自信而拒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帶其注射疫苗或做其他消毒處理,導致其染上狂犬病,此時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

(二)、加害人的舉證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在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中,動物的飼養人、管理人對法定的免責條件承擔舉證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

受害人的故意可以免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故意是指在受害人實施竊取他人飼養動物或者動物飼養人、管理人已經對特定私人場所內有飼養動物及其可能發生的危險後果進行了警示並已採取了相應的防範措施,但受害人仍然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進入該特定場所等極端的情況下,才能夠視其存在故意,並免除動物飼養人的賠償責任。

2、受害人的重大過失。

受害人的重大過失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重大過失的判斷要根據不同的動物區別對待,如家養動物的危險性相對低於馴養動物,對家養動物的投喂行爲可能不構成重大過失,對馴養動物的投喂行爲可能構成重大過失。

3、第三人的過錯。

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害,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狗咬人如果是屬於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那麼第三者就需要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責任,但對於飼養者與第三者存在不真正的連帶責任,對於受害方是可以直接要求動物的飼養者進行賠償的,其目的性也是爲了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