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舉報侵害名譽權的方式是什麼?

一、網絡舉報侵害名譽權的方式是什麼?

網絡舉報侵害名譽權的方式是什麼?

1、保存好證據,拷貝網上對當事人攻擊詆譭的圖片或者網頁(最好是一段時間內的,拷貝同時要注意時間的連續性)。

2、提供侵權者的真實資料,法院不受理網絡名字。被侵權者可提供證據申請當地公安機關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時間的證據後,向公安機關出示證據查出此人,併到侵權者住所處法院起訴。

4、被侵權者在兩年內都有對侵權者提出上訴的權利。

二、網絡侵犯名譽權如何認定?

第一,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名譽被損害的事實一般是指社會評價降低、喪失締約機會、喪失獲獎機會等客觀情形。

第二,行爲人行爲違法。對於認定侵害公司名譽權行爲的違法性,通常表現爲具有捏造、散佈有損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虛假事實的行爲,包括對經營主體的經濟實力、履約能力及態度、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經營狀況、銷售狀況等經濟能力的貶損、誤導以及其他施加不當影響的行爲。行爲人侵害名譽權的對象應當特定而明確,具有指向性。

第三,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法院在認定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時,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有時還採取“推定證明”的方式。法院經常通過使用“勢必”“應當”“足以”等詞彙,以說明其認爲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第四,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

通過網絡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行爲發生地法院提起訴訟,如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法院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三、名譽侵權能報警嗎?

答案是可以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涉及相關法律條文如下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爲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於情節較爲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

1、行爲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爲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

4、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報復證人的;

5、以發送恐嚇、侮辱或淫穢信息等,次數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爲人有偷窺、竊聽或是散佈他人的隱私的。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行爲人故意捏造並且散佈虛構的事實,該事實達到足以貶損他人人格以及破壞他人名譽的程度了的,並且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如果是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又或者故意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來損害他人的名譽的,造成了一定影響的,依照規定應當認定爲侵害名譽權的行爲。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行爲人果是在主觀上存在故意侵犯的,那就構成了誹謗罪,但是如果是過失的話就不構成該罪。

在我國的公民權利義務的規定中,我國的公民是享有絕對的名譽權的,此時任何人都是不能做出侵犯公民的名譽權的行爲的,只要是行爲人實施了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爲,無論是在網絡上實施的,還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實施的,此時都是需要被嚴厲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