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院違規拖長開庭時間怎麼辦

一、民事訴訟法院違規拖長開庭時間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院違規拖長開庭時間怎麼辦

法院違規拖長開庭時間的,可以向檢察院投訴,但在以下情形中,法院可以延期開庭: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1)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三、民事案件開庭後可以中止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爲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有正當理由,法院決定延期開庭並不違法,所以,如果當事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法院違規拖長開庭時間,不能隨便投訴,而且,民事案件審理的時間是從法院立案之後就開始計算的,所以法院一般都會合理的安排開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