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超30天基本都批捕嗎

刑拘超30天基本都批捕嗎

一、刑拘超30天基本都批捕嗎?

不一定,檢察院批捕的條件是: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刑事拘留後提請批捕的流程有哪些?

1、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

2、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三、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有哪些?

1、刑事拘留的執行地點在拘留所,而逮捕的執行地點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決定機關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逮捕的決定機關是檢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長只能羈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後的羈押期最長可以達到三個月。

四、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爲,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備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一般違法行爲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進行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一般違法行爲的人。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爲37日。而行政拘留最長期限是15日。

案情比較複雜的刑事案件纔會在刑事拘留以後的30天內提請批捕,一般的刑事案件在刑事拘留以後的三天內就會提請批捕。不過,公安機關通常都是在掌握了相關犯罪證據的情況下才會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如果刑事拘留後檢察院沒有批捕,公安機關可以案件案件具體情況變更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