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多久凍結賬戶

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多久凍結賬戶

一、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多久凍結賬戶?

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後不會凍結當事人的賬戶,除非原告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會立即凍結對方的賬戶。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後的庭審流程有哪些?

1、宣佈開庭。

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

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

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

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三、法院受理合同糾紛後原告需要繳納哪些訴訟費?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起訴處理合同糾紛並不等於法院可以直接凍結被告方的賬戶,即便申請財產保全也有嚴格的條件限制,比如有證據表明對方的行爲可能會造成法院的判決書難以執行,會給原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能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