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押金物業費

合同未到期押金物業費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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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可以在合同到期後收取物業費嗎

由於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導致物業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約的,承認其事實物業服務關係。在此期間,儘管原物業合同已經到期,但是業主享受到了物業服務,仍需繳納物業費用。

業主委員會已經成立,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決議不再和物業企業簽約的,物業不得以“提供事實服務”爲理由,要求業主繳費。如果業委會決議是在物業合同期滿之後做出的,則需要繳納物業合同到期日至業委會終止物業公司服務的決議公告日期之間的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