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都有哪些

要是能夠爲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申請獲得取保候審批准,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不過要想獲得司法機關的批准,除了要提出申請外,肯定還是需要達到規定的條件。不過有關法律中,也對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做出了明文規定。那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二、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

對具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爲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鑑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二)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

根據《刑事訴訟法》六十七條 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最常見的不允許取保候審的情形就是累犯了,當然要是被認定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同樣也是不得批准取保候審的。上文中就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做出了總結,各位可以具體瞭解一下。若需要申請取保候審的話,最好是在律師的幫助下進行,這樣獲得取保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