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一、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構成特徵有:

(一)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爲故意;

(三)客體要件:犯罪客體是國家安全和國家安全機關的正常活動;

(四)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爲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爲,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行爲表現方式是什麼?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在客觀上表現爲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爲,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行爲。

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瞭解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公民和有關組織應當如實提供,不得拒絕。因此,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提供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有關證據,這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沒有履行這一特定的義務。本罪是一種不作爲犯罪。

所謂拒絕提供,是指國家安全機關在調查間諜犯罪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不肯告訴或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情況、證據。既可以明確表示不予提供或不知道,亦可以是雖未明確表示不予提供,但對所知道的情況、證據採取躲避、推諉、裝糊塗、東拉西扯等方法拒絕提供,使得國家安全機關無法瞭解到有關的情況及證據。如果國家安全機關沒有向其調查取證,就談不上所謂拒絕,即使其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爲或者掌握了他人的間諜犯罪證據,而沒有主動報告、提供有關情況或證據即知情不舉,也不構成犯罪。

本罪屬結果犯,拒絕提供的行爲必須是情節嚴重,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經過教育,仍堅持拒絕提供的拒絕提供的行爲造成嚴重後果,如耽擱了國家安全工作,致使間諜犯罪分子逃匿,或使一些重要證據消失的等基於卑鄙動機如因與執行公務的國家安全工作人員有夙怨欲求報復而拒絕提供的兼有其他不構成犯罪的妨害國家安全公務的違法行爲的國家工作人員拒絕提供的等等。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哪一類型的犯罪行爲,都必須要符合我們國家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按照《刑法》的規定對此進行一定的量刑,比如說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就需要在主體上是一般主體,在客觀上必須是侵犯國家安全和國家安全機關的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