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的操作流程非常簡單,除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之外,公安機關認爲有必要的話,也能主動採取取保候審措施。若申請取保候審,必須結合刑事案件的具體情況,瞭解一下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在被採取強制措施之後,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當這樣一種取保候審申請完畢之後,首先是需要由有關的機關作出決定是否同意。同意之後再辦理相關的手續後就可以出來了。
希望通過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識,應該已經幫助您解決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相關的法律問題了。其實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了。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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