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嗎
是的。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正當防衛】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正當防衛構成要件是:
1、防衛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爲;
2、防衛必須是針對實際存在而又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行;
3、防衛人具有防衛意識的;
4、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對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5、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以上整理的內容告訴我們,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這句話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由此造成的損害,是防衛過當,是要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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