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變造武裝部隊證件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國對搶奪武裝部隊印章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隻要構成犯罪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情節嚴重的,那麼就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都是會結合案件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中國對變造武裝部隊證件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搶奪武裝部隊印章罪的判刑是會視具體的情況來確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指多次或大量僞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的;因妨害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行爲而嚴重損害武裝部隊的名譽或給其造成重大損失的等。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僞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該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僞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

3、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該罪;

4、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所謂僞造,是指製作機關以外的人在無權限的情況下冒用製作機關的名義製造假的公文、證件、印章;

無論是我國的國家機關的證件,還是武裝部隊的證件,此時都是不允許個人或者是其他的組織私自的變造、僞造的,因爲如果是私自的僞造機關證件、機關公文的話,是會對社會公衆造成混淆的,並且也是侵害了我國的國家機關的管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