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強迫賣淫罪一般要怎樣判刑
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一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一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廢除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強迫不滿十四歲的幼女賣淫的;
(二)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三)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四)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強迫賣淫罪情節嚴重有哪些
兩高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強迫他人賣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賣淫人員累計達五人以上的;
(二)賣淫人員中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三人以上的;
(三)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四)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自殘、自殺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行爲人既有組織賣淫犯罪行爲,又有強迫賣淫犯罪行爲,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組織、強迫賣淫“情節嚴重”論處:
(一)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行爲中具有本解釋第二條、本條前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
(二)賣淫人員累計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組織賣淫“情節嚴重”人數標準的;
(三)非法獲利數額相加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組織賣淫“情節嚴重”數額標準的。
涉黃犯罪中,強迫賣淫是一種惡性比較大的犯罪,俗稱逼良爲娼,需要嚴加處罰。《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強迫賣淫罪的死刑,並取消了該罪關於“情節特別嚴重”的規定,僅規定“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何謂“情節嚴重”沒有作出具體規定,而司法實踐中亟需對“組織、強迫賣淫情節嚴重”予以明確。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強迫賣淫罪一般要怎樣判刑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諮詢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