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戶盜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500元至2000元爲起點;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5000元至2萬元爲起點;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爲起點。
2、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爲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對於一年內人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二、入戶盜竊罪處罰如何進行
1.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姦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基於入戶盜竊的這一危害性,爲了加強對人身、財產權的保護,刑法作此修改。
2.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爲是犯罪;
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3.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爲盜竊目標的盜竊未遂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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