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住多長時間
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決定,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並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
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爲方式具體規定爲: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
這裏的 "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爲追逐、攔截、辱罵婦女。
這裏的 "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經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
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
造成其他後果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爲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裘或者侮辱婦女的,則構成強制猥裘、侮辱婦女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
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尋釁滋事罪按照具體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爲一般主體,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客觀方面表現爲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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